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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中国人寿公布10月结算利率,A账户高达4.8%!【鑫享未来】有A账户加持,十拿九稳都是钱!

文章发布于:2022-11-10 15:13:54


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 (A款) 

写进合同最低保证利率2.5%,

实际运行利率4.8%日计息,

月复利,年滚存。

锁定利率,终身使用,

抢到就是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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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这组数据:


定期存款从4%降到了2.6%


三年来,大额存单利率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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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央视财经也曾提醒过:利率往下走,建议大家应该早点去买保险,因为保险它的定价是,市场利率越低、基本上保障是越来越贵。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是特殊的“银行”,是真正“存钱”的地方。


作为国寿保险人,我提醒大家:趁还有机会,趁还来及。赶紧选择一份【鑫享未来】!

【鑫享未来】4.8%的收益率


鑫享未来的收益全都用合同确定下来,


转入A账户实现二次增值、终身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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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中国人寿投资了

国家科创战略投资项目。

涵盖航空、芯片、科创平台、数字化经济、医疗科技等,

打造具备长期性、稳定性、收益性的投资组合

为账户高稳结算保驾护航!

与国同“鑫”,共同“享”受,共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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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总资产规模达5万亿!

中国人寿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万亿元!

选择中国人寿

将保费投到国家科技项目中

有A账户高稳预期收益的保证! 


来看看中国人寿都投资过的那些项目---


川气东送200亿

国家电投80亿

投资东航集团110亿

投资陕煤债转股基金100亿

投资华能集团100亿

投资中石油管道90亿

投资武汉地铁40亿

南京地铁集团60亿

投资宁波五路一桥116亿

投资中广核风电项目60亿

……


投保选择中国人寿,意味着你的保费参与到国家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享受机构投资带来的福利,收获长期、稳健的回 报!


投保中国人寿!收益不用愁,安全!稳定!高增值!


中国人寿投资了这些项目



国寿发起首单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用于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甘肃电投常乐电厂项目


国寿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投资优势,支持中国高速铁路发展

国寿华能债转股项目为保险资金支持电力央企的首单债转股项目

200亿入股中石化川气东送项目,惠及长江经济带沿线亿万城乡居民。

港珠澳大桥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

出资广州基金、广州开发区基金合计170亿元,支持大湾区建设

发起设立雄安首支基金——白洋淀生态环保基金,担任雄安首期政府债发行独家财务顾问并成为最大投资人。

投资青岛港,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国寿陕煤债转股项目是国内保险业首单债转股项目。

舟山跨海大桥等重大工程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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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开车,中国人寿就赚钱;

只要你喝水,中国人寿就赚钱;

只要你用电,中国人寿就赚钱!

中国人寿有十足的底气给你丰厚收益!

开门红千万大单!

【鑫享未来】10月燃爆全国!

今年就锁定财富,

以钱生钱,赚钱不再难!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利益条款

投·保·范·围

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二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八年十年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01、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1、本合同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0%给付;

2、本合同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

3、本合同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

02、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03、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给付身故保险金;

3、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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